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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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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宜春市医疗保障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宜春市医疗保障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宜春市医疗保障局是2019年组建的正处级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组织起草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规范性文件,拟订相关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制定医疗保障参保、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4.贯彻执行全省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5.组织制定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 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制定全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组织监督实施,按照上级统一要求做好药品、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平台建设相关工作。

7.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2个,包括市医疗保障局本级和所属参公事业单位宜春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

本部门年末实有人数33人。其中:在职人数28人,包括行政人员11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人员17人;退休人员5人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1793.63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749.19万元,2019年增加34.8万元,增长1.98%;本年收入合计1044.44万元2019年减少139.67万元,下降11.80 %,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了预算开支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992.99万元,占95.07%其他收入51.45万元,占4.93%。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2020年度支出总计1793.6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082.35万元,2019年增加79.15万元,增长7.89%,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工作量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711.28万元,2019年减少44.35万元,下降5.87%主要原因是:整体支出小幅增加。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534.81万元,占49.41%;项目支出547.54万元,占50.5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46.64万元,决算数为1082.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4.96%其中:

(一)卫生健康支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60.84万元,决算数为978.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8.05%,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省里下拨医疗保障与服务能力提升补助资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2.90万元,决算数为81.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92%,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三)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9万元,决算数为2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按预算安排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4.81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484.11万元,2019年增加140.64万元,增长40.95%,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致相应支出增加。

商品和服务支出42.78万元,2019年增加12.07万元,增长39.29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增加。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92万元,2019年增加0.2万元,增长2.59%,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支出增加。

(四)资本性支出 0万元,较2019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此项基本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31万元,决算数为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24%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0.12 万元,下降1.87%,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0万,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及本年度单位均无因公出国(境)计划,也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31万元,决算数为6.30万元,完成预算的28.24%,决算数较2019减少0.12万元,下降1.87 %,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厉行节约。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全年国内公务接待60批,累计接待381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与各级各地医疗保障部门工作往来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 万元,决算数为0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公务用车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预算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0辆。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78万元,2019年局算数增加12.07万元,增长39.29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办公经费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1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1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1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无。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所有二级项目 11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46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市医疗保障局本级和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44.4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0年度,我部门合理运用财政预算资金,对照各项绩效目标的要求,严格执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认真履行部门职责。社会效益方面,通过多种途径的政策宣传,使参保群众普遍知晓医疗保障领域有关政策;通过不断完善信息系统建设,提高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比率,提升了参保群众的医疗保障水平。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对两定医药机构基金监管常态化,依法处理一批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案件的绩效目标,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引入第三方力量监管7次,超过年度指标值6次的要求;二是召开基金监管培训3次,完成了年度指标值3次的要求;三是召开基金监管会议2次,达到了年度指标值2次以上的要求。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医保基金监管任务紧,工作量大,面临专业人手不足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金监管的效果。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对基金监管人才的培养和培训,进一步提升医保基金监管的能力。

(二)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相关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类科目

(一)财政拨款收入:反映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类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信息化建设:反映医疗保障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开发、运行维护和数据分析等方面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医疗保障政策管理:反映医疗保障待遇管理、医药服务管理、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管理、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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