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宜春市医疗保障局本级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宜春市医疗保障局本级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组织起草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规范性文件,拟订相关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制定医疗保障参保、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四)贯彻执行全省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五)组织制定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 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制定全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组织监督实施,按照上级统一要求做好药品、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平台建设相关工作。
(七)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设立3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秘书科、待遇保障科(医药服务管理科)、基金监管科(信息统计科)三个科室。
本单位2021年年末实有人数12人,其中在职人员12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收入总计732.89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89.79万元,较2020年增加138.97万元,增长273.46%;本年收入合计543.10万元,较2020年增加70.31万元,增长14.87%,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543.10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支出总计732.8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732.89万元,较2020年增加406.48万元,增长124.53%,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0年减少189.79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结转结余。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212.24万元,占28.96%;项目支出520.65万元,占71.04%;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66.73万元,决算数为732.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4.77%。其中:
(一)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96.75万元,主要原因是:追加相关项目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万元,决算数为26.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88%,主要原因是:上年医保基数调整。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32.22万元,决算数为59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8.16%,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卫生健康经费支出增加。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51万元,决算数为10.51万元,主要原因是:与预算执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2.24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66.04万元,较2020年减少8.64万元,下降4.95%,主要原因是:新入职人员工资较低。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6.2万元,较2020年增加33.09 万元,增长252.4%,主要原因是:工作量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较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 %。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72万元,决算数为3.51万元,完成预算的27.59%,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1.34万元,下降27.63%,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 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72万元,决算数为 3.51万元,完成预算的27.59% %,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1.34万元,下降27.63 %,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公务接待费减少。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过紧日子。全年国内公务接待30批,累计接待303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受疫情影响,公务接待费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车,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 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 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0 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车。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49万元,增长134.4% %,主要原因是: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支出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7.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2.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4.3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 %,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本单位无车辆。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纳入2021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4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54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2021年本单位所有项目开展顺利,如期完成各项指标,实现了预期目标,评价小组通过收集单位数据和资料、实地复查、重点抽查及调查问卷等方式,对照评价方案的评价指标逐一进行评价、打分,评价结论为“优”。从整体上看,宜春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良好,基本完成了预算规划的各项工作,达到了预算所设立的主要目标。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我单位今年在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市本级医保基金监管项目经费”、“医药服务管理工作经费项目”、“两定机构评估经费”及“社保基金征缴激励经费项目”共4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21年宜春市医疗保障局“市本级医保基金监管项目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总体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市本级医保基金监管项目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组织开展医保基金监管存量问题“清零行动”和打“三假”专项治理,制定医保基金监管典型问题清单清单,组织开展自查自纠、交叉检查、飞行检查等行动,巩固统筹了地区两定医药机构检查“全覆盖、无禁区”,依法依规处理,实现了基金监管常态化,促进了基金监管局势从治标向治本转变,确保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救命钱得到保障。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思路、方法、操作规程认识不够深入,部分评价指标设置和证据收集有待进一步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今后,在总结项目支出评价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改进工作措施,完善和细化指标内容,力求更加科学合理。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材料收集,完善佐证材料。
“医药服务管理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总体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医药服务管理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1.组织开展2020年度医药服务管理培训工作2.开展2020年度医院医药品、医用耗材的集中招标、采购3.借助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疗设施的成本核算,集中专家开展2020年度定价工作,完成2020年度医药服务管理工作培训计划与医院医药品、医用耗材的集中招标、采购工作任务,完成2020年度医院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疗设施的核算和定价工作任务,提升医药服务管理工作质量。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通过自查和自我评估,我局专项资金管理能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但仍然存在专项经费实际使用不精细的地方。在今后的专项经费管理中,我们将进一步细化专项资金预算申报,做到合理安排资金,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果。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坚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原则,对专项资金分配、使用、审批程序进一步进行规范。
2021年宜春市医疗保障局“两定机构评估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总体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两定机构评估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万元,执行数为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完成宜春市统筹区医药机构综合准入评估工作,两定医药机构评估覆盖率100%,实现两定医药机构监督管理常态化。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实地评估过程中,评估过程不够严谨,下一步将实施实地评估全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并做好影像资料的拷贝留存,确保整个实地评估过程全留痕、可追溯,有效提高了实地评估打分的公平性和严谨性。
2021年宜春市医疗保障局“社保基金征缴激励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总体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社保基金征缴激励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督促下属单位做好2021年市本级医疗保险基金征缴工作的宣传发动、参保登记等一系列工作,实现保障2021年度市本级医疗保险基金征缴的管理工作正常展开,进一步推动市本级职工应保尽保。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机关工作整体满意度不足;二是资金使用效率不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态度,争取群众满意度达到100%;二是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1,附件2。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反映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开支的费用,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包括用于工资、津贴及奖金等的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的公用经费。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