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定点医疗机构信息变更登记
二、事项描述
定点医疗机构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注册地址、银行账户、诊疗科目、机构规模、机构等级和类别等信息变更时,应自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提出变更申请。
三、办理渠道
1.线上办理:江西医保网上服务大厅(https://ggfw.ybj.jiangxi.gov.cn)等;
2.现场办理:医保服务大厅。
四、办理流程
1.业务受理:
(1)线上办理:单位经办人员通过线上办理渠道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材料电子版,并提交至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受理;
(2)现场办理:单位经办人员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提交办理材料;
2.业务审核: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审核书面材料、实地察看等;
3.结果公示:变更信息在各医疗保障局官网、微信公众号公示。
五、办理材料
1.《江西省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信息变更申请表》(加盖公章);
2.变更定点医疗机构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注册地址、银行账户、诊疗科目、机构规模、机构等级和类别等信息需提供必要的对应辅助材料。
六、办理时限
不超过30个工作日。
七、咨询渠道
1.各设区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2.各统筹地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咨询电话(见附表)。
八、监督电话
各设区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九、评价方式
现场评价:各医保服务大厅评价器、评价二维码、意见箱等。
十、办理流程图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