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是如何确定的?有哪些具体规定?
答: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执行国家和江西省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简称“三个目录”。参保人员发生的属于“三个目录”范围的医疗费用,由医保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具体规定有:
1.医保药品目录:分为“甲类目录”和“乙类目录”。使用“甲类目录”的药品所发生的费用,按规定支付;使用“乙类目录”的药品所发生的费用,先由参保人员自付一定比例,再按规定支付。
2.诊疗项目:一是指医疗技术劳务项目,二是指采用医疗仪器、设备和医用材料进行的诊断、治疗项目。
3.医疗服务设施:是指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参保人员在接受诊断、治疗和护理过程中必需的生活服务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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