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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

来源:宜春市医疗保障局 作者:医保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2-12-31 10:35:26

22.产前检查费支付

一、办理流程

1.线上办理:

(1)申请人报销票据为电子票据时,可通过线上办理

渠道填写相关信息,提交产前检查费报销材料电子版;

(2)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受理审核后,申请人通过线上

渠道查询办理结果。

2.现场/邮寄办理:

(1)申请人可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向医疗保障经办机

构提交办理材料;

(2)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受理审核;

(3)符合规定的,办理报销支付手续。

二、办理材料

1.医院收费票据;

2.费用清单;

3.诊断证明;

4.参保人员有效的银行账号信息。

如无法通过其他部门数据共享获得生育服务卡、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信息,由办理人提供,无法提供的,需提供个人承诺书(例如: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个人承诺书)。

三、办理时限

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四、咨询电话

0795-3219500

23.生育医疗费支付

一、办理流程

1.线上办理:

(1)申请人报销票据为电子票据时,可通过线上办理

渠道填写相关信息,提交生育医疗费报销材料电子版;

(2)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受理审核后,申请人通过线上

渠道查询办理结果。

2.现场/邮寄办理:

(1)申请人可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向医疗保障经办机

构提交办理材料;

(2)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受理审核;

(3)符合规定的,办理报销支付手续。

二、办理材料

1.医院收费票据;

2.费用清单;

3.出院记录;

4.参保人员有效的银行账号信息;

如无法通过其他部门数据共享获得生育服务卡、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信息,由办理人提供,无法提供的,需提供个人承诺书(例如: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个人承诺书)。

三、办理时限

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四、咨询电话

0795-3219500

24.计划生育医疗费支付

一、办理流程

1.线上办理:

(1)申请人报销票据为电子票据时,可通过线上办理

渠道填写相关信息,提交计划生育医疗费报销材料电子版;

(2)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受理审核后,申请人通过线上

渠道查询办理结果。

2.现场/邮寄办理:

(1)申请人可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向医疗保障经办机

构提交办理材料;

(2)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受理审核;

(3)符合规定的,办理报销支付手续。

二、办理材料

1.医院收费票据;

2.费用清单;

3.病历资料(出院记录或诊断证明、门诊病历);

4.参保人员有效的银行账号信息;

如无法通过其他部门数据共享获得生育服务卡、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信息,由办理人提供,无法提供的,需提供个人承诺书(例如: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个人承诺书)。

三、办理时限

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四、咨询电话

0795-3219500

25.生育津贴支付

一、办理流程

1.线上办理:

(1)申请人通过线上办理渠道填写相关信息,提交生

育津贴申报材料电子版;

(2)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受理审核后,申请人通过线上

渠道查询办理结果。

2.现场/邮寄办理:

(1)申请人可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向医疗保障经办机

构提交办理材料;

(2)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受理审核;

(3)符合规定的,办理报销支付手续

二、办理材料

1. 病历资料(出院记录或诊断证明、门诊病历);

2.参保单位有效的银行账号信息,灵活就业等无参保单位的,提供参保人有效的银行账号信息;

如无法通过其他部门数据共享获得生育服务卡、出生医学证明等,由办理人提供,无法提供的,需提供个人承诺书。

三、办理时限

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四、咨询电话

0795-3219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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