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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支付

来源:宜春市医疗保障局 作者: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4-04-10 15:23:23

一、事项名称

生育津贴支付

二、事项描述

符合领取生育保险津贴条件的参保人员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三、办理渠道

1.线上办理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江西医保网上服务大厅(https://ggfw.ybj.jiangxi.gov.cn)、江西智慧医保APP、赣服通--医保专区

2.现场办理:医保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

3.其他方式:邮寄。

四、办理流程

1.线上办理:

1)申请人通过线上办理渠道填写相关信息,提交生育津贴申报材料电子版;

2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受理审核后,申请人通过线上渠道查询办理结果。

2.现场/邮寄办理:

1)申请人可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提交办理材料;

2)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受理审核;

3)符合规定的,办理报销支付手续。

五、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

2.诊断证明(门诊)/出院记录(住院)

3.特殊情况可要求提供对应的病案佐证资料;

4.符合《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享受增加生育津贴天数的,如无法通过数据共享结婚证、出生证、生育服务卡信息,由办理人提供

5.需提供参保人有效的银行账号信息

六、办理时限

不超过10个工作日。

七、咨询渠道

1.各设区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2.各统筹地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咨询电话(见附表)。

八、监督电话

各设区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九、评价方式

1.线上评价:江西医保网上服务大厅、江西智慧医保APP、赣服通--医保专区等;

2.现场评价:各医保服务大厅评价器、评价二维码、意见箱等

十、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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