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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陈星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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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并报市委组织部职数审核,局党组决定:

陈星同志任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秘书科科长,免去其二级主任科员职级;(2022年5月起)

周艳华同志任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党支部专职副书记,免去其四级主任科员职级;(2022年6月起)

胡攀华同志任市医疗保障监测中心副主任;(2022年5月起)

伍云海同志任市医疗保障局党总支专职副书记,免去其市医疗保障局秘书科科长职务;(2021年12月起)

免去周兴同志宜春市医疗保障局原党支部专职副书记职务。(2021年12月起)

中共宜春市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2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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