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并报市委组织部职数审核,局党组决定:
陈星同志任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秘书科科长,免去其二级主任科员职级;(2022年5月起)
周艳华同志任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党支部专职副书记,免去其四级主任科员职级;(2022年6月起)
胡攀华同志任市医疗保障监测中心副主任;(2022年5月起)
伍云海同志任市医疗保障局党总支专职副书记,免去其市医疗保障局秘书科科长职务;(2021年12月起)
免去周兴同志宜春市医疗保障局原党支部专职副书记职务。(2021年12月起)
中共宜春市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2年6月2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