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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佳标兵”先进事迹-陈忠财

来源: 作者: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4-03-13 17:08:02

陈忠财,男,1968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靖安县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股股长。

该同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贯彻执行上级医保改革决策部署。

该同志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忠于职守、敢于担当,勤勉尽责、业绩突出。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处事清正廉洁,为人公道正派,积极发挥表率作用。始终遵纪守法,尊敬领导,团结同事,诚实做人,踏实做事。

该同志自2007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疗保障等工作。2009年,获“江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19年,创新使用“‘医保大数据+销售系统数据’比对稽核法”,对定点零售药店开展检查,取得良好效果,被邀请在当年“全市医疗保险基金监管业务培训班”上作典型经验介绍,得到市局和兄弟县市的充分肯定,并在全市推广,当年宜春市医保基金交叉检查(定点零售药店检查)采用了该“‘医保大数据+销售系统数据’比对稽核法”。该同志2023年积极主动组织参与基金监管集中宣传、发现问题整改“回头看”、智能审核、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精神病医院领域医疗乱象专项整治、宜春市2023年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交叉检查等工作,实现了辖区内121家定点医药机构监督检查全覆盖;发现了25家定点医药机构存在药品超医保限定支付范围报销、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分解收费、套餐式收费、串换项目报销、过度检查、集中刷卡等违规问题;追回、拒付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56.79万元;行政罚款98.67万元;暂停医保服务协议9家;公开曝光典型案例89例次。进一步规范了医保服务行为,维护了医保基金安全,保障了参保群众利益。该同志还起到传帮带作用,全年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江西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细则(试行)》《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等法规政策开展宣讲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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