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宜春市各县(市、区)税务局:
现将《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江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4年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赣医保发〔2024〕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今后,将定期调度通报各地参保进度,确保高质量完成参保任务目标。
宜春市医疗保障局 宜春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宜春市税务局
2024年9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宜春市各县(市、区)税务局:
现将《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江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4年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赣医保发〔2024〕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今后,将定期调度通报各地参保进度,确保高质量完成参保任务目标。
宜春市医疗保障局 宜春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宜春市税务局
2024年9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