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铜鼓县全面贯彻落实《宜春市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细则》,建立健全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
一是全面落实分类资助参保,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对特困人员、孤儿给予全额资助参保;对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给予定额320元资助参保。截至2023年10月资助参保6002人,其中全额资助特困人员640人、定额资助低保对象5362人。
二是用足用好直接救助政策,提高救助资金使用效率。一类人员不设起付标准和年度救助限额,按100%予以救助;二类人员不设起付标准,按75%予以救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5万元;对三类人员年度累计超过我市上一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以上的个人自付部分,按65%予以救助,年度救助限额3万元;对四类人员年度累计超过我市上一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以上的个人自付部分,按60%予以救助,年度救助限额2万元,实现城乡低收入人口医疗费应救尽救。截至2023年10月共救助城乡困难群众18672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720.98万元,其中住院2685人次,544.63万元,门诊15987人次,176.35万元。
三是有效运用倾斜救助政策,夯实医疗救助托底功能。对规范转诊且在省域内就医的救助对象,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支付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仍然较重的依申请给予倾斜救助,倾斜救助起付标准1万元,救助比例60%,年度限额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