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绩效考核分级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赣医保字〔2024]14号)、《宜春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绩效考核分级管理实施方案(试行)》(宜医保字[2024]21号)等规定,宜春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牵头组织对全市4207家定点医药机构开展了绩效考核分级管理评估工作,并按照程序将评估结果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现将宜春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2024年度绩效考核分级管理结果公布如下,详见附件。
附件1.宜春市2024年度定点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分级管理评估结果汇总表
2.宜春市2024年度定点零售药店绩效考核分级管理评估结果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