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2023年4月起,江西医保实行“省内无异地”政策后,在江西省内非异地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费用怎么处理?
答:如果定点医药机构还没有开通异地服务或各种原因无法直接异地结算,可以由参保人先在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现金自费结算,然后再持费用清单、票据等材料在参保地零星报销费用。举个例子:小明在萍乡参保,现在要去南昌看病。“省内无异地”实施后,他来到了南昌的某家医院,这家医院虽然是定点医院,但是没有开通异地联网功能,也不支持异地直接结算。因此,小明需要先现金垫付产生的医药费用,再收集好费用清单、票据等材料,回到萍乡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