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江西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1〕47号)精神 ,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草拟了《关于建立健全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因该项工作时间要求较紧,本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5月10日-5月20日。如有意见,请通过邮寄、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市医疗保障局反馈,并注明联系方式。
地址:宜春市宜阳大厦中座731室,邮箱: ycdybzk@163.com。
附件:关于建立健全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宜春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5月10日
草案全文:《关于建立健全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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