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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结束】《宜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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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健全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维护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6〕28号)《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发〔2021〕2号)《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赣医保发〔2021〕3号)《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江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做好我省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赣医保发2023〕9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草拟了《宜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9月27日-10月27日。如有意见,请通过邮寄、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市医疗保障局反馈,并注明联系方式。地址:宜春市宜阳大厦中座731室,邮箱: ycdybzk@163.com。

附件:宜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宜春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9月27日

背景介绍:《宜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背景介绍

草案全文:宜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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