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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丨《宜春市“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发展规划》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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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28日,宜春市医疗保障局印发《宜春市“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对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规划背景和依据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推动全民医疗保障制度更加成熟定型的关键期。为进一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加快推进建立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推进医疗保障事业全面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江西省全民医疗保障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和《宜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了《规划》。作为“十四五”时期宜春市全民医疗保障发展的综合性、基础性、指导性文件,《规划》既是我市医疗保障系统首个五年规划,更是推动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指南,主要阐明“十四五”时期宜春市全民医疗保障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政策措施。

二、编制思路

《规划》按照“1+5+4+2”的总体思路进行框架设计。“1”是明确一个目标,即:基本建立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共同发展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5”是树牢建设智慧医保、公平医保、阳光医保、满意医保、责任医保5大目标,“4”是建立完善公平适度的待遇机制、稳健可持续的筹资机制、管用高效的支付机制、严密有力的监管机制4项机制,“2”是健全医疗保障公共服务服务体系、构筑医疗保障支撑体系。

三、《规划》主要指标和预期目标

“十四五”时期是宜春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的关键期、发力期、改革落地期。全市医疗保障部门将以全面建立中国特色医疗保障制度为目标,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围绕“把握主线、创新发展,覆盖全民、公平统一,保障基本、持续稳健,协同高效、普惠共享”的基本原则,深化改革,锐意创新,狠抓落实,推动智慧医保、公平医保、阳光医保、满意医保、责任医保建设有效落实,促进健康江西、健康宜春建设战略实施,使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具体的主要指标和预期目标:

1.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

2.职工、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分别稳定在80%70%以上。

3.重点救助对象门特慢和住院救助比例达到70%左右。

4.住院费用按病种分值付费覆盖面达100%

5.公立医疗机构通过集采平台线上采购药品金额占比达到90%左右,耗材金额达到80%

6.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品种达到400个,耗材品种数量达5类。

7.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率达到70%

8.医疗保障政务服务满意率稳定在90%以上,政务服务线上可办率达80%以上。

四、《规划》重点任务

《规划》提出了以下重点任务:

一是从大力实施全民参保工程,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待遇机制,优化基本医疗保障筹资机制,建立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健全严密有力的基金监管体制机制,积极促进各类补充医疗保障健康发展等5个方面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

二是从改革完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协同推进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健全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体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等4个方面健全医疗保障服务体系。

三是从全面推进医疗保障法治建设,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安全发展,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标准化发展,强化财政保障,推动协调发展,加强统计监测,加强科研支撑等8个方面构筑坚实的医疗保障支撑体系。

五、保障措施

要求始终坚持把党的建设摆在首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强规划宣传解读,创新宣传载体,畅通宣传渠道,大力宣传各地医疗保障部门推动规划实施的经验、做法和成效。将落实规划作为重点工作,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政策为抓手,明确责任主体、实施时间表和路线图,加强年度计划编制实施,抓好规划落实落地。

解读人:刘菁
联系方式:0795-3219360(医保业务咨询电话,请点击右边查询:宜春市医保经办服务咨询电话



 相关文件:关于印发《宜春市“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发展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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