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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丨我省再次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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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医疗保障局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等项目价格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9月19日起,再次下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进一步降低我省大规模筛查和常态化检测成本。

《通知》规定,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单人单检价格不超过15元/次,混检价格不超过3元/人次。抗体检测项目价格统一调整为15元/次。抗原检测价格不变,单人单次抗原检测项目和抗原检测试剂(含采样器具)总价不超过6元。同时,鼓励非公立医疗机构和医学检测实验室等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的核酸检测服务参照公立医疗机构核酸检测项目价格执行。

《通知》要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核酸检测服务,应同时提供单人单检和多人混检两种服务选项,在符合疫情防控规定的前提下,允许“愿检尽检”的群众自愿选择。

相关文件: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等项目价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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