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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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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宜春市医保局编制。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8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一)本年度公开信息数量

市医保局公开信息共计15条。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

1、互联网。通过宜春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

2、新媒体。通过“宜春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公开。

3、其它渠道。通过面向两定机构和参保人员的微信群和QQ群发布,涉及重大信息的,还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报刊、电台等新闻媒体,及时向群众提供信息公开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5

5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10594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由于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较为全面、办事公开透明,2019年,市医保局收到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依申请公开事项仅1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度市医保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其他举报、投诉。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单位成立时间短,自有网站建设还未到位,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增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够全面,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有待丰富,宣传力度不够大,部分信息更新不及时。

六、下步改进方向

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工作机构职能,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是进一步提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质量与时效。根据要求,在切实抓好保密审查的基础上,强化时效性,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及时主动发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提升公开信息的全面性与实用性,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确保信息更新及时、准确、无误。

三是进一步加强互动。充分利用多渠道的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网、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加大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及时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和政策,提高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宜春市医疗保障

2020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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