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决策部署,推进基层公立医疗机构运行机制改革,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建立有利于分级诊疗的价格体系。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赣府厅字〔2021〕59号)要求,建立价格科学确定、动态调整机制,持续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结构。现就调整我市基层(乡镇、社区)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结构调整,价格合理。深化基层公立医疗机构运行机制改革,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建立有利于分级诊疗的价格体系,做到结构调整,价格合理,有升有降,逐步到位。
(二)体现价值,有升有降。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适当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服务项目价格,降低部分医疗设备检查服务项目价格,支持基层公立医疗机构中医、儿科建设。
(三)联动推进,相互衔接。坚持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政策与医保支付、医疗控费等政策相互衔接,保证患者基本医疗费用负担总体不增加。
二、主要内容
(一)实施范围。全市基层(乡镇、社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丰城市除外)。
(二)调整项目。本次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共18项,其中调高16项,调低2项,具体调整标准见附件《宜春市基层(乡镇、社区)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表》。调整后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均为最高指导价,医疗机构可根据成本变化情况自主向下浮动价格,下浮幅度不限。
(三)执行时间。自2022年4月1日起执行。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调价政策规定。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以《江西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汇编》(2012版)为基础,其“项目内涵”、“除外内容”、“说明”均遵照原政策执行。各基层(乡镇、社区)公立医疗机构务必要在2022年3月31日前完成价格调整、数据系统更新、报销政策对接等工作,确保项目收费正常运行。
(二)严格执行医保支付政策。此次调整后的医疗服务项目,严格按照《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目录(2011贯标版)》标准执行。
(三)严格执行公示制度。严格执行价格公示制度,各基层(乡镇、社区)公立医疗机构要在医院醒目位置进行价格公示,做好政策解答,及时更新相应的公示内容,提高医疗服务价格透明度,主动接受患者和社会的监督。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基层(乡镇、社区)公立医疗机构要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在院内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医药价格改革的意义和主要政策措施,认真、耐心回应群众关切的问题,促进形成良好的改革舆论氛围。做好有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应对突发情况,如有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医疗保障部门汇报。
附件:宜春市基层(乡镇、社区)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表
宜春市医疗保障局 宜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宜春市财政局
2022年3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宜春市基层(乡镇、社区)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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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编 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涵 |
除外 内容 |
计价单位 |
现行收费价格(元) |
调整后价格(元) |
说 明 |
1 |
120100014 |
一般专项护理 |
包括口腔护理、褥疮护理、会阴冲洗、床上洗发、擦浴等 |
|
次 |
4.8 |
8 |
|
2 |
120100003 |
Ⅰ级护理 |
含需要护士每15-30分钟巡视观察一次,观察病情变化,根据病情测量生命体征,进行护理评估及一般性生活护理,作好卫生宣教及出院指导 |
|
日 |
2.4 |
12 |
|
3 |
120100004 |
Ⅱ级护理 |
含需要护士定时巡视一次,观察病情变化及病人治疗、检查、用药后反应,测量体温、脉搏、呼吸,协助病人生活护理,作好卫生宣教及出院指导 |
|
日 |
1.6 |
9.3 |
|
4 |
120100005 |
Ⅲ级护理 |
含需要护士每日巡视2—3次,观察、了解病人一般情况,测量体温、脉搏、呼吸,作好卫生宣教及出院指导 |
|
日 |
0.8 |
8.7 |
|
5 |
120100006 |
特殊疾病护理 |
指气性坏疽、破伤风、艾滋病等特殊传染病的护理,含严格消毒隔离及一级护理内容 |
|
日 |
12 |
20 |
|
6 |
120100007 |
新生儿护理 |
含新生儿洗 |
|
日 |
8 |
13.3 |
所需一次性尿片等生活用品、卫生材料不得另行计价。医院不提供尿片、襁褓等生活用品减收50%元 |
7 |
120100007a |
早产儿或病儿护理 |
|
|
日 |
9.6 |
11.2 |
所需一次性尿片等生活用品、卫生材料不得另行计价。医院不提供尿片、襁褓等生活用品减收50%元 |
8 |
120100008 |
新生儿特殊护理 |
包括新生儿干预、抚触、肛管排气、呼吸道清理、药 |
|
次/项 |
2.4 |
3.2 |
自愿选择;新生儿护理费另收 |
9 |
120100010 |
气管切开护理 |
含吸痰、药物滴入、定时消毒、更换套管及纱布 |
一次性吸痰管、一次性引流管、一次性气管套管。 |
日 |
12 |
14.4 |
|
10 |
120100011 |
吸痰护理 |
含叩背、吸痰,不含雾化吸入 |
一次性吸痰管 |
次 |
1.6 |
2.4 |
在重症监护、特级护理情况下,免收吸痰护理 |
11 |
120100012 |
造瘘护理 |
|
造瘘袋、一次性造瘘管 |
次 |
4 |
6 |
|
12 |
120300001 |
氧气吸入 |
包括低流量给氧、中心给氧、氧气创面治疗 |
一次性鼻导管、鼻塞、面罩。 |
小时 |
4 |
5 |
高频给氧加收1元 /小时, |
13 |
120400006 |
静脉输液 |
包括输血、注药 |
|
组 |
4 |
5 |
1. 从第二组起只收1元/组; 2. 使用微量泵或输液泵加收1元/小时; 3. 门诊躺椅输液按“急诊观察床位费”的80%计价 |
14 |
120700001 |
雾化吸入 |
|
|
次 |
8 |
10 |
指雾化及蒸气雾化吸入 |
15 |
430000001 |
普通针刺 |
包括体针、快速针、磁针、金针、姜针、药针等 |
|
5 个 |
8 |
12 |
|
16 |
470000012 |
刮痧治疗 |
|
|
每个部位 |
12.8 |
20.8 |
|
17 |
210102015a |
数字化摄影(CR) |
含数据采集、存贮、图象显示 |
胶片 |
曝光/ 次数 |
16 |
15 |
|
18 |
210102015 |
数字化摄影(DR) |
含数据采集、存贮、图象显示 |
胶片 |
曝光 /次数 |
24 |
23 |
|